各县区科技局,宝鸡高新区科技局,蔡家坡经开区科技局,各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省有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精神,有效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工业强市“1553”行动计划的意见》(宝政发〔2016〕12号)提出的创新创业和创新平台建设目标,结合《宝鸡市“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实施方案》(宝市科发〔2016〕22号),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认定一批众创空间,授予宝鸡市“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牌子。现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1.落实市政府工业强市“1553”行动计划提出的“鼓励当地、吸引外地科研机构、高端人才在我市进行科研中试、成果转化及创新创业,孵化培育战略新兴产业。每年安排1-2个县区进行示范平台建设,3-5户大发进行产业链合作示范”任务。
2.借助科技资源富集区优势,鼓励社会各界创新机制和模式,建立各类新型创新创业平台,构建一批“众创空间”孵化基地,选聘一批科技创业导师,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引导一批科技成果在宝鸡转移转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打造新引擎和增长点。
3.对于符合认定标准的孵化基地,授予宝鸡市“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牌子,在市级科技计划中安排一定经费予以支持。对在创新创业活动开展方面成效突出的,推荐进入陕西“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对孵化基地内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纳入宝鸡市“众创空间”孵化项目库,优先享受各类支持政策。
二、主要范围
建设在高校、院所、大发和社会上的创新基地、创业苗圃、创客空间、创业公寓和创业交流平台。孵化基地可设在科技资源富集区或市域内,科技成果应在宝鸡转移转化,能为我市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创业项目。
1.校企创新基地。其主要方式是由大发主导和管理,建立在高校的研发平台。面向高校招聘全职或者兼职研发人员,围绕大发生产或者投资需求开展研发,成熟项目由大发牵头孵化成科技大发。
2.创业苗圃。其主要方式是为初创期大发和团队提供一定的办公场地,采取免收或者减收租金,组织人才、技术、资本、市场对接等服务,支持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的孵化。
3.创客空间。其主要方式是拥有固定的场所,提供开放的机械、电子、设计设备,为创客群体提供3D打印、机械加工、检验检测、电子制作、工业设计和开源软硬件共享等支持。对于成熟创客项目帮助引导转化。
4.创业公寓。其主要方式是为创业者提供集公共办公、会议交流、活动住宿为一体的价廉宜居的创业空间。
5.创业交流平台。主要包括创业咖啡和创业社群组织,其主要方式是提供一定的场所,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为早期项目和团队对接资本和人才等资源。
三、申报程序
1.请各单位按照《宝鸡市“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规定,完整、准确填写《宝鸡市“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申请表》,并提交建设运营方案,重点阐明现有资源和基础条件、运营机制、可提供的服务内容、目前已取得的工作成效以及下一步发展方向和计划等。方案中现有资源和基础条件以及已开展的相关工作,请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2.请各县区科技局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于6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市行政中心1号楼601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联系邮箱。邮件标题为宝鸡市“众创空间”基地申报材料xxxxx(单位名称)。
3.市科技局将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和专家评估、实地考察,对于符合条件的授予“宝鸡市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牌子,并给予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