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1、简介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以下简称集成资质)包括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综合布线、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系统咨询、工程监理、运行维护、数据恢复共9个资质类别。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绝密、机密、秘密级的集成业务,乙级可以从事机密、秘密级的集成业务;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密业务,乙级可以在注册地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涉密业务。
2. 组织管理部门
申请甲级资质的,应当向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申请乙级资质的,应当向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3.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书面审查、申请受理、现场审查、专家评审、资质授予等。
4.大发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依法成立3年以上,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三)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具有承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
5.大发保密条件
(1)保密制度完善;
(2)保密组织健全,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3)用于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4)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的审查、考核手续完备;
(5)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6.申请系统集成甲级资质的具体条件
(1)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
(2)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0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8名。
(3)近3年的信息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2.5亿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7.申请系统集成乙级资质的具体条件
(1)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
(2)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名。
(3)近3年的信息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
(4)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度未出现亏损,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8.申请需提交基本材料
申请单位应当提交《申请书》,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大发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
(3)单位章程复印件(须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印章);
(4)法人股东的单位章程(须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印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5)办公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平面图;
(7)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8)资质相关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岗位、职称或执业资格、涉密等级);
(9)近3年相关业务合同清单(含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委托方、收入金额、签订时间、项目所涉地区、项目所涉行业、涉密等级和服务年限);
(10)近3年完成的项目投资总值证明材料(系统咨询和工程监理类提供);
(11)大发上2个年度完税证明;
(12)近5年大发牵头完成的科研项目材料复印件;
(13)近5年获得的科技奖励或者知识产权材料复印件;
(14)近5年大发保密工作获国家级、省部级嘉奖材料复印件;
(15)近3年在中文核心期刊或省部级主办的公开出版刊物发表的保密管理或技术有关论文复印件;
(16)保密设施设备清单(含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
(17)单位基本管理制度(含人事、财务、生产、资产、保密管理制度);
(18)保密管理情况报告(含保密组织机构设置、保密制度建设、涉密人员审查及教育管理、保密要害部位管理、保密设备配备及设施建设、涉密载体使用管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流程管理情况);
(19)保密风险评估报告。
申请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